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媒体透露消息,广州所有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眼镜店都要在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根据验收标准,除了要符合医疗器械企业经营的条件外,每间眼镜店包括分店至少要配备1名具有初级验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还必须参加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考试。
据了解,全市将有600-700家眼镜店需要办证,药监局负责人表示,从9月初开始,药监局将加大对眼镜店的监督检查,届时没有办理许可证的眼镜店将被取消经营隐形眼镜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