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拟在各市试行统一门诊病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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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3月1日10时3分 信息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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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家医院转到另一家医院就医,用同一本病志就可以了。辽宁省正在酝酿中的各市试行统一门诊病志制度,有望在年底前实现这一点。
2月27日,辽宁省卫生厅厅长姜潮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称,一旦在各市试行统一门诊病志制度,除了形式、门诊处方、观察病志、门诊工作日志等均做统一要求。不过,省卫生厅没有透露其他具体细节。 现在,辽宁省绝大多数医院的门诊病志都不一样。不过,沈阳市的门诊病志早在1998年就统一了。沈阳市卫生局医政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举当初是为了给检查单和病志“一本通”做准备的。但是由于时机并不成熟,所以“一本通”还没有进展。不过,从实践看,统一门诊病志对市民转诊提供方便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相关新闻】 药品价格要全公示 辽宁省物价主管部门已将2006年确定为医疗收费监管年,将开展医药价格大检查,同时要求各医院要采取公示制度,即利用医院电子公示牌公示所有药品价格和医疗器械检查费,使价格更加透明。 80%以上药品采购需招标 06年,省、市级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的采购金额要不低于采购总额的80%,全部药品采购80%以上品种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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