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集中整治违法医疗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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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2月21日11时4分 信息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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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在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各地要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广告中利用患者或者专家和医生的名义进行证明的行为;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 疾病的行为,以及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加强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强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凡含有广告内容的栏(节)目,要求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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