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附件:血铅临床检验技术规范 为了指导、规范临床实验室准确、科学测定血液中铅浓度,为临床合理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基本条件
(一)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培训能够熟练掌握血铅分析技术,通过盲样考核,严格遵守质量保证规程。(二)实验室干净、整洁,无铅污染源。(三)具备净化实验室条件或配备超净柜(台),或者具有已采取其他局部防尘措施的实验台。(四)检测所用仪器、耗材、试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有措施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