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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血铅临床检验技术规范》
 
慧聪网   2006年1月21日10时9分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级  别: 全国性
颁发字号: 卫医发〔2006〕10号
颁发日期: 2006-1-9
实施日期: 2006-1-9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7、实验记录

要如实记录原始数据,登记过的数据不能涂改,若发生差错,应在原数字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除,要注明修改原因并签字。

(三)分析后质量保证

1、报告方式
    血铅检测报告必须以中文书写,单位应为µmol/L(µg/L)。

2、数据处理
测试和计算的数据只保留一位不确定数字。测定结果小于检测限的数据,应报告“未捡出”,并同时报告方法的检测限。统计处理时,可以用1/2检测限的数值替代。测定结果大于检测限但小于定量下限的数据,按小于方法定量检测限报告(须注定量检测限值)。在报告群体的检测结果时,必须同时报告能描述此群体数据特性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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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关键词]:血铅 医学检验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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