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卫生部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卫生部要求,各地市都应该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
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还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规范公立医院严禁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壮大医疗事业。另外,卫生部门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卫生部门鼓励地方建立“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实行收支两条管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从严控制大型医院建设规模,禁止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
卫生部决定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等方面。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