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公民都难免也是患者,由患者的权利和命运,可以延伸到公民的权利和命运。在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政府第一要承担投资者的职责,第二要承担规划者的职责,第三要承担监管者的职责,其中监管职责就是要通过构建法律体系和行政监管机制,平衡医患权利、监管医疗质量、疏通运行堵塞、纠正违规违法。政府通过加强监管平衡医患权利,不但要在医疗过程中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而且还要在医改方案的讨论、规划、制订和实施的各个阶段,认真听取普通职工、农民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声音,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与医疗卫生有关的权力集团和利益集团以“压倒一切”之势左右医改决策。
目前,卫生部等部门已经组织调查组,前往哈尔滨对“天价住院费”事件展开调查。如果这起事件能将眼下的医改大讨论推向深入,如果这场大讨论能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保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保障公民在医疗改革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则患者幸甚,公民幸甚,国家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