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公企退休人员05年内将全进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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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5年11月7日10时0分 信息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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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江苏省医保中心获悉,全省各级财政将积极筹措和落实资金,于05年年底前力争将全省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该中心还将统一建设全省困难破产公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信息库,对各补助地区及时进行监督。
44.6万退休人员尚无医保
据了解,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十多年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服务逐步优化,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89万,位居全国第二。然而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还有相对一部分退休人员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企业退休人数为269.8万,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为225.2万人,其中包括参加大病统筹和住院保险的一部分退休人员,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还有44.6万人。
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退休人员过去为国家经济建设所作贡献的认可和回报,解决他们没有医疗保险而出现“有病无钱看”、“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窘境,成为了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优先为退休人员
缴纳医保44.6万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何落实这笔资金?江苏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介绍,该厅、财政厅和总工会日前联合出台了解决的相关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困难企业应优先为退休人员筹集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破产关闭企业在破产改制时应优先为本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提留并缴纳10至15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企业筹集或提留不足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确实无力解决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地方财政解决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省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32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和大丰市、建湖县以及黄茅老区部分困难乡镇给予适当补助。全省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切实解决好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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