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部 文 件 卫疾控发[2005]37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部组织编写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现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部。 附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印发版)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抄送:国务院法制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第一章 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
第三章 冷链系统管理
第四章 预防接种服务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第六章 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第七章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第八章 资料管理
第九章 督导、考核与评价
第十章 实验室管理
第十一章 附录
附件一 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附件二 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附件三 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 附件四 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 附件五 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