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河南省卫生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处罚进一步细化。今后,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买卖双方都受罚;医师擅自外出会诊收受、索要钱物记入考核档案;收受红包不上缴一律按受贿处理;医务人员巧立名目乱收费重则解聘等。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既规范了执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业行为,同时也为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违规一 买卖《执业许可证》
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将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出卖、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将被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外,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者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未经卫生部和商务部批准,成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并开展医疗活动或以合同方式经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将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新乡市牧野区牧野乡卫生院违章出租承包科室。不孕不育科承包人张某聘请社会人员高某,无《医师执业证书》开展不孕不育症治疗;泌尿皮肤科承包人杨某,无《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皮肤性病诊疗活动。后该院被责令限期整改。
违规二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取得医师资格未经注册人员、未经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或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机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案例:信阳市中医院将泌尿性病科出租承包给他人,与非本医疗机构人员违规合资合作开设骨伤科、减肥科,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的诊疗器械未达到规定的消毒、灭菌要求。省卫生厅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罚款人民币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
违规三 诊疗活动超范围
医疗机构除急诊和急救外,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下给患者造成伤害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案例:民权县公疗医院将泌尿性病科出租承包给镇江市宝岛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性病、口腔科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省卫生厅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
违规四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以及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医疗机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