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实行医疗器械监管信息通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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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确保广大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日前镇江药监局根据《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信息通报制度。一是定期召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信息通报会。根据国家、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制定出全市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排出重点监控和一般监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季度对重点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同时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通报监管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将通报至全行业。二是向社会公布医疗器械不良行为记录。每季度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发现管理混乱、降低生产条件等情况,将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以规范企业自律行为。三是建立不良行为零报告制度。每季度监管检查情况不论是否有不良行为,必须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行不良行为零报告制度。该局还将信息公布、诚信建设、法规培训、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长效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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