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对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等四个违法广告“重灾区”的典型案例予以了归类并曝光。 杭州宝善肝病门诊部在浙江一家电台发布的乙肝医疗广告广告中,以患者的名义宣称:“我以前在你们那里治疗过的,我以前是小三阳,现在五个月了已经全部转阴了。”
浙江一家电视台体育健康频道发布的杭州市秋涛门诊部广告则宣称:“…对肝炎病毒HBV病毒阳性、肝硬化、肝腹水、肝肿瘤,以及各种肝胆疾病的治疗具有快速康复…一至二个疗程可达到治愈…。”
杭州萧山一家报纸发布的萧山医院医疗广告宣称:“该院医疗人员率先在本区开展了乳房癌保乳手术,在乳腺癌的根治等方面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
金华艾克医院在温州、金华等多地区媒体发布治疗恶性肿瘤的医疗广告,宣称其治疗手段不但适用于体壮的早期癌,而且也适用于体弱的晚期癌,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后的复发癌。
亿干王复方蚂蚁养肝胶囊药品在浙江省多家电视台发布的广告中,利用患者名义宣称:“吃了两个疗程以后,我到医院去检查,三项指标有了明显的下降,四个疗程后,我和儿子都转阴了…又吃了一个疗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