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停止未经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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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血液疗法”,是通过采集患者血液,进行“补磁”、“吸附”、“充氧”、“射频”、“净化”、“加药”等处理,或采用物理手段在患者血管内直接处理血液的方法。有些医疗机构还对此大做医疗广告,鼓吹“神奇疗效”。对此,卫生部组织专家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作出相应规定:对于已通过国内外基础研究及临床研究评价,证明安全有效的“血液疗法”,可以在明确适应症的前提下规范应用。如“紫外线照射充氧自血回输疗法”,可用于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免疫功能低下、中毒等的临床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
对于“激光血管内照射疗法”、“激光血管内照射加输液疗法”和“半导体激光血液疗法”等已通过基础研究,但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不明确、尚存争议的“血液疗法”,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进行临床研究,但不得作为服务项目向患者提供。 针对医疗器械……缺陷产品实施召回 对于“光照磁极化”、“血磁吸附去脂净化平衡疗法”、“血液平衡稀释”、“血清疗法”、“半导体血液疗法”等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则一律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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